上海市家庭农场“近况”如何?看看这些你就知道啦!
农场
土流网    马云华
2016-07-21 09:48:47
[ 导读 ] 海市为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吸引并留住新型职业农民办好家庭农场,上海市农委试行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出台了《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实行参保补贴的试行意见》,对嘉定区户籍的就业年龄段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经营者,鼓励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保,给予每人每月700元参保补贴。


上海市为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吸引并留住新型职业农民办好家庭农场,上海市农委试行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2016年,上海市嘉定区出台了《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实行参保补贴的试行意见》,对嘉定区户籍的就业年龄段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经营者,鼓励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保,给予每人每月700元参保补贴。以下是上海市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及发展情况、方向:

上海市家庭农场

上海市值得推荐的家庭农场有:乐田家庭农场、三分地家庭农场、东方颖家庭农场、杨林雄家庭农场、杨林雄家庭农场 等家庭农场。

一、上海市家庭农场发展市场:

截至2015年年底,上海市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2787个,其中粮食种植家庭农场2300个,机农结合家庭农场244个,粮经结合家庭农场201 个,种养结合家庭农场42个。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40. 37万亩,占最低保有量比率达到30.2%,同时发展经济作物家庭农场196个,水产养殖家庭农场51个。

二、上海市家庭农场扶持发展情况:

(一)强化工作部署

2月,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要积极推广松江经验,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探索多种形式家庭农场。5月,市政府召开发展家庭农场现场推进会议,会议要求至2017年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市郊区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7月,市农委出台《关于推进本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细化制定2014-2017年发展任务,并纳入市对区县“三农”工作考核范围。各区县制定并上报了推进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发展年度安排,至2017年,全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计划77. 68万亩,占本市区县水稻种植最低保有量面积的58. 1%。

(二)创新发展形式

全面推广松江经验,坚持“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大力发展粮食家庭农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粮食种植主推家庭农场发展形式,蔬菜种植主推农民合作社发展形式。倡导宜粮则粮、宜蔬则蔬、宜果则果,支持粮食种植、机农结合、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等多种形式家庭农场发展。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发展形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

(三)出台扶持政策

5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制定的《关于完善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财政支持政策的意见》,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设立担保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区县家庭农场贷款担保,银保联合项下家庭农场贷款担保金额达50万元。8月,召开“大力发展支农普惠金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农业务推进会,争取上海农商银行将专项业务贷款向本市家庭农场倾斜。把现代农业组织化经营专项奖补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对土地出租期限较长的流出农户和引导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的村委会实行考核奖补,为发展家庭农场创造条件。9个涉农区县全部制定出台了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

(四)完善服务机制

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费指导价,指导区县规范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建设日烘干能力2800多吨的粮食烘干设施,全市粮食日烘干能力累计已达到1.3万吨,增设农作物种子服务点、农资服务点、农机服务点,着力提高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水平。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2014年各区县已组织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2084人,培训覆盖率77. 8%。将家庭农场内容纳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课程,积极发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五)健全管理制度

指导各区县建立家庭农场初始登记制度,加强对家庭农场的考核认定和管理工作。制定《家庭农场登记表》和《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表》,建立家庭农场报备制度,开展家庭农场信息网上报备工作。将家庭农场统计数据纳入《上海农村统计年鉴》。配合农业部经管司开展家庭农场监测工作, 深入掌握有代表性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

(六)加强对外宣传

8月,组织全市20多家媒体记者参观代表性家庭农场,并通报本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松江区农委在农业部经管司举办的家庭农场工作培训班上作题为“上海松江家庭农场发展中的探索与思考”的专题讲座。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者李春风被评为农业部“全国十佳农民”,金山区家庭农场经营者蒋剑峰被评为2014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

三 、上海市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家庭农场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方式,将土地、劳动力、农机等生产要素适当集中,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现有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与耕种面积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有利于扩大良种覆盖率和防治重大病虫害,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

(二)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家庭农场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据统计,全市粮经结合家庭农场户均收入达到24万元,经济作物家庭农场户均收入17万元,机农结合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户均收入均为15万元,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户均收入达到14 万元,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户均收人为11万元,大大超过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192元水平,同时,家庭农场的发展,吸引更多的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生产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家庭农场推广秋播二麦、绿肥和深翻“三三制”轮作,推进秸秆还田,改进了肥料使用技术和效率,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四、上海市家庭农场发展方向:

(一)严格标准,进一步加强指导

加强对各区县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区县严格按照家庭农场“家庭经营、适度规模、一业为主、集约生产”的标准发展家庭农场; 继续探索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水产养殖等多种类型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发展形式, 发挥各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业链上的不同作用。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

制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发挥示范农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报备制度,要求各区县规范家庭农场认定程序,加强报备数据的审核,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系统,增加数据纠错、审核和分析等功能。

(三)聚焦难点,进一步强化扶持

进一步推进承包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引导流转双方进平台流转,建立符合实际、相互协调的流转价格体系,适当延长土地流转期限。进一步完善对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加强烘干设施建设,解决粮食晾晒、 烘干等问题。继续把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全面强化农机操作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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