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农村电商浪潮中,农民如何深度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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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猫
2017-10-26 18:27:25
[ 导读 ] 农村电商目前交易额在大幅提升,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45.4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7.4%。对农民而言,农村电商带来了便利、实惠、增收等好处。但地区发展水平差异等劣势,也是阻碍发展的因素。

▲农村电商目前交易额在大幅提升,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45.4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7.4%。对农民而言,农村电商带来了便利、实惠、增收等好处。但地区发展水平差异等劣势,也是阻碍发展的因素。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电商浪潮中,农民如何深度参与其中,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甚至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主宰者,农民能够借助农村电商的东风,享受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成为发展农村电商必须要深度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调研过去的300多个县,发表个人浅见,谨供参考。

一、农村电商发展概况

(一)农村电商成就

1、交易额大幅度提升。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945.4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7.4%。在农产品上行方面,从2012年到2016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从200亿元增长至1589亿元,增长近8倍。

2、示范县“催化剂”作用明显。201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以中西部地区为主,在全国756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乡村网点信息化改造、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和人才培养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络。在示范工作的带动下,全国建设了40万个电商村级服务点。

(二)农村电商给农民带来好处

1、便利。让在农村的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跟城里人一样的便利,购买优质优价的商品。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农民更是可以通过附近的服务网点实现缴费、获得求职信息、收发快递、以及购买原来农村不容易送达的商品等服务。

2、赋能。让贫困及偏远地区的农民及创业者能都得到培训、帮扶及平台对接,让优秀的人才能够留在农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赋能创业者利用互联网进行优质农产品的销售。

3、实惠。农资电商的兴起,不仅仅给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产资料,把不合理的供销差价消灭掉,给农民实惠。还可以提供农技服务,让农民科学种田。

4、增收。帮助农业生产者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把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乃至销往世界各地,打破信息不对称,实现优质优价,助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5、倒逼。帮助农民建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从而倒逼产业转型,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优质优价。

(三)农村电商的不足

1、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大

不同地区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存在差异化,有的地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热情有余,思路不足,找不到抓手和着力点,重视服务点的建设,表面文章做了很多,忽视了基础服务体系的建设,忽略县域电商生态圈的打造。往往是“规定动作”完成的很好,“自选动作”不如人意。

2、重“外来化”,轻“本土化”

有些地方发展农村电商,对于知名的电商平台和线上企业寄予很多的期望,对于本土的传统商贸企业和物流企业视而不见,忽略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的难点和痛点,没有给他们创造好的环境和氛围。

3、自我造血能力不足

很多服务点建设后,没有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没有找到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方式和方法,有的服务商不了解农村发展规律和发展现状,目标很远大,不接地气,往往难以实现。

4、农产品上行达不到预期

地方对于农村消费市场很重视,工业品下行开展的如火如荼,农产品上行不是很通畅,农村网络“收”“支”对比悬殊,“买易卖难”。

二、农民角色的转变

农民作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村电商的直接参与者,在农村电商中扮演着“消费者”(工业品下行)和“生产者”(农产品上行)双重角色,农民能否深度参与农村电商中去,决定着农村电商的发展前景。

第一阶段:“旁观者”角色

我国农业延续了中国农村几千年小农经济的模式,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大部分是农民,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为基础,生产规模小且组织化程度偏低,很难有相对固定的渠道,同时也很难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分析和应用市场信息的能力更是不足。同时,对新事物的敏感度和接受能力较弱,对于电子商务更是存在着偏见,缺乏足够的认识,担心资金安全和产品质量,不敢尝试,有的甚至把电子商务当作传销。我自己的母亲就对我从网上买家电有些抵制,说产品的质量难有保障,不如当地家电城买的有保障,特别是售后服务,一个电话就可以上门服务。

第二阶段,“参与者”的角色

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国务院扶贫办电商扶贫政策的推动下,农民得到培训、帮扶及平台对接的机会,逐渐认可农村电子商务,开始尝试上网购物和销售农产品,2017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537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1%,高出城市4.9个百分点,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7.3%。这自然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广泛参与。

第三阶段,“主宰者”的角色

十三五期间,国家关于农村电商的政策红包将持续发放,据商务部领导介绍,力争用2-3年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全覆盖,农产品上行的综合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电商扶贫将做深做实;农村电商百万带头人计划深入开展;政策协同力度进一步加大;农商协同等政策的出台,将农民推向更高的舞台和更广阔的空间。农民将会提升其作为农产品生产者在供应链中的话语权,谱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三、农民参与农村电商的方式

(一)直接参与农村电商,成为农村电商中农产品上行的“主角”

1、传统农民中有基础、有意愿的少数“先进农民”

对于这部分群体,地方政府在培训之前一定要摸底,做好事前调查,把有意愿、有基础的传统农民培养成农村电商能人和带头人,他们的示范作用往往比基层干部苦口婆心劝说还有效果。比如,汪洋副总理考察过的山西武乡的岭头村,经过培训领头人,全村从事销售小米等土特产的微商达到上百人之多。

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更是把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作为重点和考核,这无疑对于全国农村电商发展释放信号,农村电商培训,注重培训效果和提升孵化率。

2、新型职业农民中“生产经营型”和“社会服务型”中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等。

今年,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数量将达到2000万人,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超过35%。新兴职业农民分为:

(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

(2)“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3)“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经营性服务组织中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跨区作业农机手、专业化防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及全科农技员等。

3、新农人

按照毕慧芳老师的说法,新农人是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爱学习,并且运用科学技术、尊重科学规律的农业产业带头人。他们主要由城市青年下乡或乡村进城求学然后再回乡的高学历人士、有经营工业商业的成功者,也有进城务工、在外参军转业回乡的草根青年农民。这些人绝对可以成为农村电商的带头人。

(二)间接参与农村电商

电子商务是有门槛的,涉及到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美工设计等专业知识,传统的农民大部分不具备这样的知识,无法直接参与农村电商,但是可以间接参与其中。

1、提供货源。农村电商无论如何发展,离不开产品的品质,而大部分传统农民完全可以参与到电商产业链中去,为电商企业、带头人等提供优质的货源,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订单生产”。

2、就业。农村电商发展,为农民带来了很多就业岗位,如分拣、采摘、物流配送等。很多地方农产品电商企业接到订单后,都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打包、分拣等。

农民间接参与农村电商,一方面可以避免电商创业的风险,另一方面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价值和特长,岂不是双赢?!

四、对于地方政府的启示

(一)培训农民一定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一定让有基础有意愿的传统农民优先培养,手把手传授电商技能;把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农人作为培训的重点,他们是农村电商核心力量。更要将培训资金用在刀刃上,避免培训流于形式,更注重培训效果。

(二)政府注重电商公共服务职能

政府将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服务体系,与农民脱贫致富的内在要求对接起来,为农民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来源: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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