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需求的五个特点
金融
村银网    伊妮
2017-01-16 10:30:21
[ 导读 ] 现在,我国农村正在经历一次微观经济组织形态和农村经济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


现在,我国农村正在经历一次微观经济组织形态和农村经济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各种类型的农户、农村企业或经济组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构成了当前主要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充分了解其需求,把握特点与痛点,正是金融机构挖掘农村市场的钥匙。

(一)农村金融需求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经历了三次飞跃。

我国农村经济的第一次飞跃是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重塑了农村经济组织的微观基础,即确立了农户家庭的主体地位,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是一次“从合到分”的变革。

第二次飞跃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培养了大批市场化主体——农村中小微型企业,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那么,农村经济的第三次飞跃应该是在大量小规模农户经济长期存在的客观前提下,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培养和壮大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各类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克服小规模农户生产经营所具有的外部不经济弱点,提高农民的自组织能力,重塑农民合作的组织载体,以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相对接。

这是一次新的“从分到合”的变革,也将是一次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态和农村经济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与此同时,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将会有更充足的财力加大对农村投资,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将成为农村重要的经济主体之一。

因此,各种类型的农户、农村企业或经济组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构成了当前主要农村金融需求主体。

截至2013年末,我国有农户2.2亿户,其中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产业大户已有270多万户,各类家庭农场87.7万个,农业合作社超过了90多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30.87万个,其中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余万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87家,以及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农村金融需求服务。

随着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发展,存款、贷款、汇兑、票据承兑、支付结算等基本的金融服务已不能满足农村日益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抵押担保、信用评级、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支付清算等需求快速增加。

以农业保险为例,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其在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09年至2013年5年间,我国农业保险年均增长23%,2013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已达到307亿元,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但承保的主要农作物仍仅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风险保障额也只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2%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的差距。

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特征

关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金融需求具有农村借贷主体多元化(如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贷款);农户贷款用途多方面(如生产性贷款和生活性贷款,以及难以区别生产和生活的贷款等)和农村信贷分散且额度小,农村金融的成本比较高等三方面的特点。

另一种观点则把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归结为季节性、风险性、长期性、零散性和低利性等五个方面。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具有区域差异性,多层次性,单个需求的小规模、非生产、高风险性,季节性和复杂性,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缺乏有效的投融资主体等六个方面特点。

综合各方观点与农村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季节性和分散复杂性。

农业生产受客观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十分显著。目前,虽然各种农业生产新技术不断出现,极大地改变了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但这种改变毕竟十分有限,大量的农业生产仍要遵循“春夏秋冬”四季的时节轮转,而且在我国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状态没有彻底得以改变之前,农户的信贷需求也仍然要在较长时期内沿袭“春贷秋还”的周期性交替。同时,农村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经营规模、技术水平、抵押担保条件、内部的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和种种不足,其金融需求也必然呈现“短、小、频、急”的典型特点。

(二)低收益和高风险。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农副产品仍主要是初级生产形式,加工增加值所占比重较低,农业相关产业盈利低,决定了农村金融的低利性。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较,农产品供给弹性小,加之我国绝大多数的农业生产仍保持一家一户的基本格局,无法参与或自主决定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一旦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就有可能给农户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损失,给农业借贷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农业生产尤其是传统的种养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较强,且小规模农户生产自身条件的局限性进一步限制了其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致使农业借贷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最终的结果就是农业借贷的高风险。

(三)可抵押品少和交易成本高。

无论是广大的农户,还是数量众多的农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型企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抵押担保物的缺少是制约其获得贷款的最大“瓶颈”所在。以农户为例,农户对所经营的土地也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农村住房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不具备抵押资格;其他生活和生产用品的市场价值,不具备抵押价值。同时,农村居住分散,金融需求品种较少且量小,导致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农户获得借贷不仅有付息成本还包括交通成本以及其他成本。

(四)差异性和层次性。

由于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的差异以及国家政策的引导推动,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具体到农村地区也同样如此,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差距明显且收入来源渠道也十分不同。而不同农村地区的收入水平和来源结构也决定了金融需求的差异性和层次性,一般都将这种区域差异性简单地概括为落后、中等发达和发达三种类型,相应地区类型的主要金融需求分别为基本的生活性需求、扩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性需求和企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方面的需求。

(五)缺少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

对当前我国各类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来说,2亿多普通农户仍是绝对的需求主体,但却普遍缺乏基本的抵押担保条件;除极少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大量的农村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与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相对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建设而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基本是一片空白,致使在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金融需求无法与金融市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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