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践行绿色种养循环,推动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万字文章解读)
种植
  
2023-06-03 13:16:19
[ 导读 ] 推动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前言: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绿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广袤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享有更多、更普惠、更可持续的绿色福祉。中国的绿色发展,为地球增添了更多“中国绿”,扩大了全球绿色版图,既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世界。

绿色农业是指将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户收入的同时保护环境、保证农产品的绿色无污染的农业发展类型。绿色农业涉及生态物质循环、农业生物学技术、营养物综合管理技术、轮耕技术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概念。

种养循环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措施,比如畜禽粪便经过干湿分离、无害化处理之后产生的沼液、沼渣做成有机肥返还大田,用于有机果蔬种植,沼气并网发电,形成绿色环保的循环农业。种养循环农业是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与加工业有机联系的综合经营方式,既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是绿色农业生产新方式。

01

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模式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目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内外部环境变得纷繁复杂,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两个“紧箍咒”亟待破解。面对农业“新常态”,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加速优化种植养殖结构,进一步完善农业内部循环链条,促进农业发展由以前主要依靠拼资源拼消耗,转变为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有利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垫料等废弃物,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对于作物生长不可或缺,施用于稻田、果园和菜地等处有助于显著改良土壤结构,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化学投入品施用,降低土壤污染风险,真正做到种植养殖两互促、节本增效两不误,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三是有利于治理农业生态环境

前些年,畜禽养殖业的过快增长,带来了环保的巨大压力。科学发展种养结合,有助于调优种养比重,改善农业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促进养殖废弃物转化为优质有机肥、燃料或其他可供利用的原料,真正做到“变废为宝、变害为利”,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等多重功效。

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水平

发展种养结合,最关键在于要依据周边环境承载力和养殖废弃物消纳范围,科学布设养殖、种植基地,合理配套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设施,加快搭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构架,带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健康有序发展。以上种种,均有利于加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02

绿色种养循环模式

(一)种养加功能复合模式

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为核心的种、养、加功能复合循环农业经济模式采用清洁生产方式,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加工增值和副产品综合利用。通过该模式的实施,可整合种植、养殖、加工优势资源,实现产业集群发展。

该模式适用于从事传统农产品加工的农户,如做豆腐、磨粉等。以加工的下脚料(如豆渣、粉渣)喂猪,猪粪入沼池,沼肥用于种植无公害水稻、蔬菜等;沼气用于烧饭、加工、照明。

(二)立体复合循环模式

以蚕桑业、种植业、养殖业为核心的丘陵山地立体复合循环农业经济模式,该模式可有效缓解该地区水、土资源短缺问题。典型:鱼-桑-鸡模式

池塘内养鱼,塘四周种桑树,桑园内养鸡。鱼池淤泥及鸡粪作桑树肥料,蚕蛹及桑叶喂鸡,蚕粪喂鱼,使桑、鱼、鸡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试验表明,每5000千克桑叶喂蚕,蚕粪喂鱼,可增加鱼产量25千克,年产鸡粪1200千克,相当于给桑园施标准氮肥18千克,磷肥17.5千克。

(三)以秸秆为纽带的循环模式

以秸秆为纽带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即围绕秸秆饲料、燃料、基料化综合利用,构建“秸秆—基料—食用菌”、“秸秆—成型燃料—燃料—农户”、“秸秆—青贮饲料—养殖业”产业链。

该模式可实现秸秆资源化逐级利用和污染物零排放,使秸秆废弃物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解决秸秆任意丢弃焚烧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同时获得清洁能源、有机肥料和生物基料。

(四)以禽畜粪便为纽带的循环模式

围绕畜禽粪便燃料、肥料化综合利用,应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技术、畜禽粪便高温好氧堆肥技术,配套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技术、特色林果种植技术,构建“畜禽粪便—沼气工程—燃料—农户”、“畜禽粪便—沼气工程—沼渣、沼液—果(菜)”、“畜禽粪便—有机肥—果(菜)”产业链。典型:家畜-沼气-食用菌-蚯蚓-鸡-猪-鱼模式。

家畜粪便和饲料残渣制沼气或培养食用菌,食用菌下脚料繁殖蚯蚓,蚯蚓喂鸡,鸡粪发酵后喂猪,猪粪发酵后喂鱼,沼气渣和猪粪养蚯蚓,将残留物养鱼或作肥料。

03

全国支持种循环农业模式的政策

(一)中央层面:《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试点目的

该项试点工作旨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力争通过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2.实施范围

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东北黑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地区,选择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等17个省份开展试点。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云南开展整省份试点;其他省份在畜牧大县或畜禽粪污资源量大的县(市、区)中,选择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顺畅、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粮食大县或经济作物优势县,开展整县推进。

3.试点县补助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中央财政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适当补奖支持,对试点县的支持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试点省份要统筹资金资源加大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支持,鼓励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工作合力。

4.关键技术

1)堆肥还田。以畜禽粪便为原料,根据堆肥场地条件、生产规模需求等采用条垛、槽式等方式堆肥。

2)沼渣还田。根据沼气发酵技术要求,利用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和无害化处理,后经干湿分离,将沼渣用于农田。

3)沼液还田。分离沼渣后的沼液一般作追肥,采用条施、穴施、环状施肥和喷灌、滴灌、叶面喷施等方式,及时覆土。

4)商品有机肥施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商品有机肥,质量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可作基肥,采用穴施、沟施、环状施肥等方式集中施用。

(二)山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1.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支持济南市商河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整县制开展试点。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建立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用量。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在29个试点县推动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成2个以上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秸秆精细化还田水平有效提升,“五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秸秆收储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转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县域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完善。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要求,统筹省市县资金安排,足额安排资金,加强监管,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三)天津:《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至9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开展农业节水示范,推广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市农业农村委、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广东:《广东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1.《广东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

2021年,我省建设13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开展整县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每个试点县要扶持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探索完善补奖机制,推进种养基地生产标准化、资源高效化、质量可控化,建设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次以上(按种植面积计算),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1)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

(2)奖补内容。结合当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主要对粪污收集、堆沤处理和粪肥施用到田服务等重点环节服务予以补奖支持。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水果、茶叶和南药等经济作物。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示范、效果监测和粪肥还田服务补贴监管平台等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和项目日常管理予以直接补助。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补助畜禽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

(3)补贴标准。一是粪肥还田服务补贴,试点县根据当地粪污类型、堆沤处理方式、运输距离、粪肥还田方式和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各环节成本费用,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规模养殖场应当合理负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二是商品有机肥使用服务补贴,为解决种养环节错位等问题,确有必要实施商品有机肥使用服务的,优先选用以本县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每吨商品有机肥补贴不超过350元。三是基础性工作补助,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示范、效果监测以及宣传培训、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验收等基础性工作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2.《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1)奖补内容。结合当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对下列工作内容进行奖补:一是对粪肥收集、堆沤处理、施用到田等重点环节服务;二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开展畜禽养殖场对接到农田的沼液管道设施输送与施用模式试验示范;三是对开展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示范、效果监测、粪肥质量抽查、宣传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特别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兼顾水果、茶叶、南药等经济作物。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补助畜禽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

(2)补贴标准。一是粪肥还田服务补贴,项目县因地制宜合理测算各环节成本费用,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二是商品有机肥施用服务补贴,对确有必要实施商品有机肥施用服务的,优先选用以本县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不超过350元,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三是从养殖场对接到邻近农田铺设的畜禽粪污输送管道设施可按一定标准予以补贴,需制定相关建设方案和资金测算;四是试验监测、宣传培训和项目监管等基础性工作所需各项费用予以直接补助。

(五)湖北:《2021年湖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在黄陂区、大冶市、郧阳区、荆州区、松滋市、长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钟祥市、安陆市、武穴市、麻城市、崇阳县、宣恩县、建始县、利川市、仙桃市、潜江市等18个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每个试点县(市、区)完成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含商品有机肥)试点面积10万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逐步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2021年,我省18个县(市、区)被纳入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通过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探索县域内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试点县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收集利用畜禽粪污量124万吨,实现粪肥还田面积188万亩,试点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作物平均增产3.12%,节本提质增收1.62亿元,扶持75家专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还田工作,吸引社会资本2.21亿元,减施化肥纯量6552吨,化肥减量15%以上,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2022年以来,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开展施肥季集中培训、组织专家实地走访调研,进一步为各地创新技术模式、探索运行机制、加强项目管理保驾护航。

(六)上海:《上海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021年开始,上海在畜牧主产区域、粮食蔬菜等生产区域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每个试点区域将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培育若干粪肥收集、处理、转运和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带动试点区域内粪污基本还田,试点区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促进化肥减量增效、耕地保养和农业绿色发展。计划通过5年试点,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2021年度,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嘉定、金山4个区域被列入本市试点区域。4个试点区域共有养殖场42个,粪肥还田总量约为91.7万吨,计划完成20万亩粪肥还田。市农业农村委将成立由分管委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以市农技中心、市动物疫控中心为主的专家指导组,推进各项工作。

(七)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2022年)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广农牧(渔)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开展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进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水稻、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开展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及一膜多用等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片)。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重点区域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业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浅水勤灌等灌溉模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16个,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坚持问题导向,谋定主攻目标,以接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为抓手,在六个方面精准发力、创新实施,扎实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把“堵点变通点、痛点变亮点”,确保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一是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上精准发力。二是在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上精准发力。三是在“链式合作”机制构建上精准发力。四是在扶持政策创设上精准发力。五是在优化技术模式上精准发力。六是在监督管理上精准发力。

(八)江西:《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基地,推进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实施“赣鄱正品”认证体系,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做大做强“赣抚农品”等区域公共品牌。壮大茶叶、中药材、油茶、富硒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竹类、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康养等林下经济,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兽用抗菌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土壤修复。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建设国家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开展农田节水建设。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养殖,做好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湖南:《湖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种养模式,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建立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的收储运体系,完善收储运网点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配套,鼓励支持各市县适度发展农业废弃物“五化”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等资源供需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发展种养结合、稻渔综合种养、大水体生态养殖。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兽(渔)用抗菌药物。强化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突出渔业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及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开展生态农场示范创建。

(十)四川:财政大力补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为支持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5924万元,主要用于草原保护利用奖补、耕地轮作休耕等农业结构调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管理。

(十一)云南:《云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8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在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起,每个试点县每年完成粪肥还田10万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肥使用量明显减少;通过5年的试点,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初步构建市场化运作的粪肥还田长效机制。

补奖地块年粪肥使用量底线标准:干粪≥500公斤/亩,鲜粪≥1000公斤/亩,水泡粪≥3000公斤/亩,尿液+水≥500公斤/亩,沼渣≥1200公斤/亩,沼液≥3000公斤/亩。

(十二)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农业示范区创建,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到2025年,新增绿色食品产品60个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完成16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十三)重庆:《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主要任务:一是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二是合理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三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四是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六是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与修复;七是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八是加强农业环保科技创新。

主要目标:

1:重庆市农业生态保护目标(2021-2025)

(十四)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高质量打造现代绿色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有机种养殖。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完善耕地质量监测制度,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强化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滴灌、微喷水肥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和化学农药单位面积施用量减少15%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规模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全省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创建2个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

(十五)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127号)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围绕林果蔬畜糖等特色农业产业,打造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循环农业产业集群。继续推进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以上、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加强农用薄膜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广西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和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发展生态循环林业,大力推进林下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等林下生态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多业态油茶产业,到2025年,力争实现“千万亩油茶基地、千亿元油茶产业”的“双千”目标。大力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有机产品等认证工作,提高农林产品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打造绿色高端家具家居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推动实施养殖证制度。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安徽:安徽省稳步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22年安徽省泗县、涡阳、五河等17个县(市、区)继续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共遴选实施主体1200个,建立项目示范区187.85万亩,有效提升了绿色种养循环水平,推进了化肥减量增效,促进了有机肥资源利用。2022年,17个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约96%,较上年提高约1.9个百分点。

安徽省粪肥还田主要模式为粪污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固体粪肥堆沤处理达标后还田、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生产商品有机肥料还田,推广面积分别为67.81万亩、94.65万亩和25.39万亩。

全省项目资金共计1.7亿元,17个试点县(市、区)项目资金各10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了项目资金补助对象、补助环节及要求。各试点县结合本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并在调研和专家论证基础上,合理测算各环节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等要求,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十七)福建:《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积极推进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扶持培育木材加工、竹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千亿级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严厉打击新增、回流超规划养殖违法行为。加强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推广环保型塑胶渔排,推进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和闽江禁渔制度。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八)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研发推广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设施农业可再生能源自给率,大力推广绿色生态种养。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强“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2:浙江省2021年第二批农业种养循环补助资金分配表

(十九)甘肃:《甘肃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我省实际,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果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按照120%比例公开遴选、答辩评审,最终确定甘州区、凉州区、靖远县、会宁县、武山县、夏河县、金川区、庄浪县、广河县、宁县、西峰区、武都区等12个县区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主要在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和优质粮食作物上完成任务面积120万亩,每县10万亩,带动试点县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3:甘肃省2021年绿色农业种养循环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十)陕西:《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成立全省有机产业发展联盟,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打造更多的“小木耳、大产业”。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强农膜全流程监管力度,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设50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开展旱作节水技术试验示范,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1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

(二十一)山西:《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到2025年,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1800个。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盐碱耕地治理试验示范,到2025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2484万亩,同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0万亩。发展林业循环经济,重点发展林下经济,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评选和商标注册。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持续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积极开展国家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实施化学农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文化,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

(二十二)河南:《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于5月17日-1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48个县(市)进行了评审,拟认定24个县(市)为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邓州市、尉氏县、南乐县、临颍县、扶沟县、正阳县、偃师市、封丘县、唐河县、夏邑县、宝丰县、舞钢市、社旗县、兰考县、内乡县、泌阳县、汝州市、浚县、柘城县、祥符区、罗山县、舞阳县、潢川县、黄泛区农场。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建设3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实施农膜污染治理行动,推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试验和示范应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退化耕地治理集中连片试验示范。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提高林产品资源转化率和附加值。实施农业节水、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科学发展增殖渔业,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350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废弃农膜实现基本回收;每年深松耕地面积1000万亩以上,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30万亩;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

(二十三)吉林:《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1.《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种养循环发展的根本路径,是改善培育土壤地力的有力举措。为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福祉,助力生态强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为有效破解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不健全、运行效率不高,根治村屯内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臭气熏天等问题,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路径压茬推进,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杜绝散养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现象。到2023年底,全省利用国家资金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县(市、区)累计达到20个以上,建成收储运体系的县(市、区)总体运行效率不低于60%。到2025年,全省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基本配套,养殖密集村(东部地区整村存栏量折合成生猪≥600头,其他地区≥1000头)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有效遏制畜禽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2.《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粪肥沃土行动,支持粪肥还田。加强黑土地保护,围绕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加强农膜污染防治,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加快红松资源综合加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推动10个红松绿色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节水,逐渐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建设。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新建和提升一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持续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增效,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等绿色生产技术,提升科学用药用肥水平。推广渔业生态养殖,将养殖水域滩涂专项规划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规范开展养殖发证登记。加强禁渔管理,在松花江等水域实施阶段性、区域性禁渔。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壮大“吉林大米”“吉林梅花鹿”“长白山人参”等“吉字号”品牌。

(二十四)辽宁:《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

加快种养殖业绿色发展进程。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续展率,不断优化农产品总体结构。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一批五味子、龙胆草、细辛和林下山参等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基地,实现中药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绿色食品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对接。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发挥稻渔共生耦合作用,推广稻田养蟹、养鱼、养虾等模式,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充分利用浅海滩涂资源发展重点优势特色种类生态养殖,发挥贝类养殖的碳汇功能。加强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黑龙江:《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给予补贴。推广固体粪便堆肥发酵、液体肥料化利用、粪污与作物秸秆菌剂混合发酵成肥及能源化生产天然气技术等多元化利用模式。推进有机肥生产与利用,支持符合条件地区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推动农业“三减”和农牧绿色循环发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完善信息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实现无害化处理同保险联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秸秆和粪肥综合利用发展模式。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饲料化技术,推进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养殖。加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科学合理利用草原,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生态牧场和生态养殖合作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坚持绿色农业发展方向,结合资源环境禀赋,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依法依规划定和管理禁养区。严格执行投入品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强化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兽用抗菌药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畜禽屠宰和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行为,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严防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内蒙古:林西县绿色种养循环

打造绿色种养循环体系是推动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也是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林西县统部镇作为典型的农牧结合区,近年来,紧跟全县农牧业产业发展思路,一手抓特色主导产业做精做优,一手抓循环体系构建完善,在打造种养循环、三产融合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上迈出了坚实步伐,擦亮了绿色发展底色。

作为农牧结合区,2022年,统部镇在中国中化的支持下,利用定点帮扶资金4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000万元,示范推行了以“五大体系”为基础的种养循环新模式。

(二十七)西藏:《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态农牧业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推行生态循环种养模式。

阿拉善盟蒙肉畜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优质高档肉牛繁殖、生物有机肥生产、循环农业发展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绿色肉牛养殖基地,占地面积263894平方米,已建成标准化牛舍、仓库、青贮饲料池、屠宰、冷链配送、仓储物流等一系列先进的配套设施,基地的建成带动周边8个嘎查村,吸收就业人数超过500人。

近年来,阿拉善盟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结构调整、优势转化、提质增效,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深化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持续推动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民富裕富足。

据了解,阿拉善盟众鑫农牧循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每年秋季都大量收购当地农民的青贮玉米,在解决农民销售难题的同时,为肉牛储藏优质“干粮”,到了春季则将粪肥还田,节省农民开支的同时增强土壤肥力,形成绿色循环的生态产业链。

(二十八)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精准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大力推广“有机肥+”技术模式。引导农民施用高效缓释肥、水溶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优化肥料结构。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格实行农药生产准入、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强化统防统治,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扶持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结合。到2025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持续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全面推广使用达标地膜、可降解农膜,健全农用残膜回收加工体系,持续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建立有偿分类回收试点,引导农药生产经营者开展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工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养殖场区、散养密集区粪污无害化处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5%,处置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九)北京:顺义种养结合示范区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联合顺义区等市区两级农业部门在李遂镇打造了一个种养加结合示范区。这是一个由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业废弃物处理企业组成的种养加结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园区。其中种植合作社种植冬小麦-夏玉米两茬作物,种植籽种小麦用来良种繁育,种植青贮玉米为养殖合作社提供优良的青贮饲料,小麦秸秆一部分还田肥料化利用改良土壤,另一部分被农业废弃物处理企业回收,与养殖粪便等其他农业有机废弃物一起好氧发酵加工制作有机肥,有机肥再回用于农田中培肥地力,实现了区域范围内种养加结合、农业废弃物全部协同处理资源化利用,并且改良了土壤培肥了地力,为粮食的稳产丰产提供了基础保障。

北京市创新团队粮食作物团队种养结合技术研发岗位专家熊波介绍到,通过“良种、良机、良法、良制”的综合施策,在农业生产要素和生产投入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即实现了粮食单产水平的提升,又解决了农业废弃物处理难的问题,达到了绿色又增产、高产又高效的目标。

(三十)河北:《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河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科技引领、农牧循环的长效机制。

2017年至2020年,河北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安排省级资金,支持70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支持5485个规模养殖场配建设施,已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87处,年沼气生产量4000万立方米,年沼气发电量超过6000万千瓦时,建成有机肥厂或集中处理中心320余家,年生产商品有机肥260万吨,处理畜禽粪污1000万吨以上。

2020年年底,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问题。

(三十一)青海:《青海省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立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体系:针对环保、土地等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困难局面,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意见》着重从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绿色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三个方面推进。

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提出“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未设置排污口的养殖场(户)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制定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地方标准并形成主推技术,鼓励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有机肥。”

(三十二)新疆:《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2022-2030年)》

1.《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其中发展饲草料产业是一项基础工作。新疆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养殖业,成立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技术体系,持续推进草畜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自治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2022-2030年)》

(1)畜牧业低碳减排行动。

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高产低排放畜禽良种和全株青贮、低蛋白日粮和高效菌酶制剂等技术,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实施精准饲喂,降低单位畜禽产品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广粪污密闭处理、畜禽粪便堆肥固氮和气体收集利用等技术,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2)化肥减量增效行动。

以降低氧化亚氮排放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区、果菜优势产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为重点,推进氮肥减量增效。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高配方肥到位率。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积造施用有机肥,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高效新型肥料、土壤调理剂,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深施、机械追肥、带肥下种等技术,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不断提高氮肥利用率。

(3)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以秸秆利用产业提质增效为重点,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的温室气体排放。坚持农用优先,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发展秸秆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等。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资源台账。

(4)农田碳汇提升行动。

以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增强农田固碳能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增加土壤有机质。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加强盐碱化治理,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农田防护林,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5)农机绿色节能行动。

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鉴定大纲实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测,控制废气排放。因地制宜发展复式、高效农机装备和电动农机装备,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减少种子、化肥、农药、水资源用量,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侧深施肥、精准施药、节水灌溉、高性能免耕播种等机械装备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节种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的农机化技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

(6)渔业减排增汇行动。

以重要渔业产区为重点,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大力发展水产低碳养殖,推广节能养殖机械。提升水产养殖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渔药的减量使用并有效控制水生动物病害的发生危害,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渔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7)稻田甲烷减排行动。

示范推广优化稻田水分管理,强化中期晒田和间歇性灌溉,因地制宜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甲烷生成。示范稻田施肥管理,推广有机肥腐熟还田等技术,选育推广高产、优质、低碳水稻品种,降低水稻单产甲烷排放强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2)托普物联网:种养循环

3)阿拉善日报:阿拉善:种养循环走出致富新路

4)各省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

5)其他公开资料。

来源:弘安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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