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药管理条例》发布,农资圈哀嚎遍野,哪些人能走得远
农资
   马云华
2017-04-10 09:16:16
[ 导读 ] 2017《农药管理条例》发布了,农资圈哀嚎遍野,哪些人能走得更远呢?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因此,加强农药管理十分必要。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说,作为我国农业领域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依据。

2017年农药将会继续低迷

许多现实困境摆在眼前,由于受到粮食价格下跌、产能过剩、需求减少和缺乏创新等因素制约,农药产品的价格走低,行业呈现低位运行的情况,农药行业市场整体氛围低迷。

近年来我国农药进出口形势疲软,2015年,我国农药生产374.1万吨,出口150.9万吨(出口量占我国农药产量约40%),出口金额72.83亿美元,同比2014年下降8.06%和16.87%;2015年,进口农药数量为5.8万吨,金额6.8亿美元,分别比2014年减少14.2%和8.9%,出现了农药进出口双双下降的局面。

数据显示,2016年1~10月,我国农药出口109.98万吨,出口额45.12亿美元,同比下降15%和27%;这是继2015年农药出口量下降8.06%后,今年销量再降15%,说明外需增长依然低迷。

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常轶智表示,严重的产能过剩、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我国农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

专家表示,农药行业未来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农药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全程农化服务理念,延伸农药企业产业链,这是农药企业“突出重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增加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为达到这一目的,我国应大力发展生物农药,为农民种植绿色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保障。

根据全国31个省级植保系统初步预测统计分析,2017年全国农药需求总量(商品量)预计为92万吨,折百量为近30万吨,将比2016年减少2%左右。需求量在1万吨以上的品种有(按降序排列):草甘膦、敌敌畏、乙草胺、硫酸铜、多菌灵、莠去津。与2016年相比,2017年需求在1万吨以上的农药品种将减少。农药零增长行动将促进农药产品向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友好、对人畜安全的方向转化,以价格优势主导的低效农药将逐步淡出市场。在国家大力发展绿色防控的相关政策的支持下,生物农药使用将会明显增加。

国家对农药、化肥大开杀戒

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等矛盾急需破解。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把“环保”、“绿色”作为重要环节进行规划。

调好生产方式,突出“绿”字。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修复治理生态环境,既还历史旧账,也为子孙后代留生存和发展空间。文件提出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等。

农业部印发《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到2020年,建成一批重点流域和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示范区化肥、农药减量20%以上,村域混合污水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减少40%、30%和30%以上;全面普及厚度0.01毫米及以上的地膜,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农业部2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日前颁布实施。这一农药残留的新国标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2017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祭杀手锏

我们可以看出《条例》发布重在农药监管与服务等层面上。同时,呈现以下4大亮点:

管得严: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

条例严把农药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的重要关口。它取消了门槛相对较低的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完善了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对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委托加工分装等生产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对所生产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要求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做到生产全过程可查、质量可控。

条例还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要求农药经营者应当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农药,建立购销台账,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一旦发现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要及时召回。

用得少:减少农药使用有奖励

《条例》规定 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同时,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重在服务: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山西省农科院院长乔雄梧认为,农药的科学使用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指导服务,有利于补齐农药使用监管难的短板,从农业生产的重要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条例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合理用药,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等施用农药,还要按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产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等生产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农业部门及相关科研教学单位要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和有益生物、珍稀物种。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罚得重: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

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进一步严格了法律责任:明确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以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原材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规定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无证生产经营以及被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等。

另外,条例还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在解决了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同时,也将大大减轻农药企业的运营负担。

哪些人会活得很好?

国家严控农药使用量和加码质量监控,留给农资人永远是机会大于挑战。未来哪些人会活得比较滋润呢?

1、规规矩矩做经营的农资人

卖价农药是不行的。2017《条例》发布后,农药监控和溯源将会更加严格。因此,未来只要规规矩矩做经营的农资企业才有机会走的更远。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因此,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登记。

2、踏实做服务的农资人

农技服务是农资的未来。《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人员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

3、积极转型的农资人

转型势在必行!国家对绿色农业的布局,高毒的农药逐渐被市场淘汰、新型农药或者农药替代品逐渐成为未来需求。

《条例》规定,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增加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为达到这一目的,我国应大力发展生物农药,为农民种植绿色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保障。

4、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农资人

国家对农药大开杀戒,不规范、没有技术含量的农资企业将会被退出。那些拥有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农资企业将会得到长足发展。

最后,起跑线上每个人都一样,但你能跑多快、跑多久,就取决于这个人的心态与素质。

农资圈,谁能创造神话?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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