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该如何发展家庭农场?
农场
阡陌爱农    马云华
2016-10-12 10:58:58
[ 导读 ] 家庭农场犹如万里长征,目前我们只是迈出了很小的一步。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家庭农场就一直很受关注,但到底该怎么发展,相信很多人并没有想明白。

应当认识到与国外家庭农场的差距

在发达国家,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

从家庭农场的存在形式来看,分大、中、小型家庭农场,美国、加拿大的属于大型家庭农场,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属于中型家庭农场,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属于小型家庭农场。以德国为例,“大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100公顷以上,全国有2.93万个,占德国农业企业总数的8.29%;“中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30~100公顷,全国有10.4万个,占总数的29.44%;“小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2~30公顷,全国有21.85万个,占总数的61.94%。

纵观这些国外家庭农场发展可以发现如下的经验借鉴:土地租赁制度的建立和土地的相对集中,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农业生产的高科技化和机械化,政府对农业大力支持等等。

这些经验有的与我国的政策相同,还有一些如高科技化、机械化、专业化等还存在些许差距,需要下一步继续加大发展力度。

看到这些经验的同时,还需要看到根本的差距,这就是国情的不同。国外的家庭农场具有地域、人口的特质,农村、农场往往人口少而耕地多,尤其是经过长期的城镇化发展,人口大幅减少,土地集中化程度较高,还有相当部分农场的耕地是祖传下来的,不需要土地流转。这与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实际情况不同,尤其是家庭农场的土地需要流转其他农户的,在经营上类似于种植大户的升级版。

为什么有农民拒绝土地流转?

那么在中国,如何发展家庭农场呢?

我的家乡在河南东部平原地带,土地是二年三熟。主要种植冬小麦和秋玉米、大豆等作物。

头年十一月,冬小麦种到地里,基本上到春节都不用管理。春节后,趁着下雨,撒一遍化肥,然后家里的男女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春天小麦生长旺盛,经历了清明、谷雨等节气,麦子开花的时节,最容易有病虫害,这时他们已经提前付给不出去打工户一定的农药费和劳务费。在乡村讲究诚信,拿了别人的钱,一般还是要把农药打到位,这样虫害不足为患。

等到“六一”前后,麦子成熟收割,他们就从外地回到家中,收麦子、种玉米大豆,前后二十余天,也可以照看一下家里的老人孩子,同时也算是休闲一下。种完玉米或者大豆,紧接着打上一遍除草剂,等到玉米出来后,一根草也没有,不用到地里干活除草。

接下来有两种方式处理农务,一种是全家都外出,把化肥和农药的劳务费交给村里的人,让他们做;还有就是男劳力外出打工,妇女在家里干活,在家中主要是施化肥和打药。等到国庆节前后,秋收之际,男劳力回到家中,一起收获,然后耕地种植冬小麦。

这样一年下来,一亩地也可以收入一千多元,也就相当于来回的路费。至于时间可以算作休闲。种地打工两不误,算是候鸟式打工。

在很多报道里,经常会见到没有人流转土地,需要一家一户做工作,其实也发映出农户的理性一面,认为还是自己种植比较划算。

关键还是要让耕地收益最大化

《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大多数农民把土地看作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所以宁愿粗放经营、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出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流转需要长时间的合同,租地价格的预期上涨也是他们考虑问题的实际方面。如果把土地流转给农场,千元左右每亩,甚至更低,还不如自己种植划算,所以大多数农户不愿意出租。

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并认为家庭农场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目前我国的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相比,具有“两高两低”的特征,并具有规范化、土地适度规模化的发展理性。“两高”即农场主平均文化水平较高,农场平均资产水平较高。“两低”即农场主平均年龄较低,长期雇工参与生产经营的比重较低,以夫妻二人加短期雇工为主要形式。同时,家庭农场理想的土地规模平均为600亩左右。25%的农场主认为不扩大土地规模的原因是“土地规模已足够大”。这两个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对于经营规模的适度性有较为理性的认识和把握。此外,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的农场高达95.38%,体现了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特征。

在我们看来,家庭农场在农村形成规模和存在发展必须是双赢的结局,不然的话农户和农场主都不会让家庭农场长久存在下去。从理论上讲,农业规模化经营是走出这个困境的可行选择,但这涉及土地权益分配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总闸门。这样说来,耕地收益的最大化成为家庭农场的关键。

据《人民日报》之前的一篇报道,郎溪县合溪村人36岁的李俊,从2007年建立家庭农场至今,流转土地达到近700亩,“每亩地净收入达到约400元,年赚近30万元。”每亩地除去流转费、生产成本等之后的净收益只有400元,如果规模不大的话,利润空间小的可怜。

上海市松江区农委主任封坚强表示,一般经营100~200亩稻田规模,加上农业补贴等,一个家庭农场至少可收入近10万元,几乎比一般的打工收入翻了一番,他们得出结论是“种田比打工更赚钱”。

但是,不要光看这好看的结果,还要看农场主付出的资本有多少,收益和成本的比例是多少。打工需要这么多资本的付出吗?有多少农户可以出得起这些资本,这都是现实问题。另外就是利润、利益的分配,把土地流转出去应该没有自己种植经营收入大,不然的话,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为此,我们认为需要做到如下方面:

发展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是“红线”。

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基本国情,国家一直强调一定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一定不能允许借助家庭农场经营变相改变耕地用途,应强制规定家庭农场以粮食种植为主。

发展家庭农场,农民自主自愿是“底线”。

我国的惠农政策容易在基层演变成乡镇政府伤害农民的合法利器,这一点一定要时刻提防。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农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任何时候都不能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绝不允许通过强迫命令、变相命令、逼迫等方式侵害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发展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经营是“界线”。

家庭农场的发展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致富,同时为了确保城市市民不借助家庭农场变相集中土地,一定要坚守这一界线,告诉“短视”的农民,不能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式的流转土地。

一些企业改头换面,改成农业企业,在获得相关补贴之后却不用于农业生产;更有甚者,企业借家庭农场的“壳”,获得相关财政支持,而这些资金却没有一分钱投到 家庭农场。为此家庭农场的主人应该是职业化的农民。这样的话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宜太大、不鼓励外来工商资本直接介入,农场主不能当“二传手”,不要演变成对少数人的利益输送。

发展家庭农场,适度经营发展是“主线”。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家庭农场如何建尚处在摸索阶段,一些地方在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时,就搞“大拨儿轰”,“以数量比高低”、“凭规模论英雄”,盲目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这种急于求成、贪多求快的做法,势必会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一定要通盘考虑,引导农民适度发展,同时借鉴国外家庭农场做法,做好农业生产区域的划分,让产品特色化、规模化、集中化,如每个区域主要生产1至2种农产品,促进农业发展壮大。

发展家庭农场,生态发展方向是“黄线”。

目前我国整体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阶段,生活富裕的城市人都想提升生活的品质,饮食品质的提升无疑就是首要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很多人都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小农场。

目前一些家庭农场,里面有有机蔬菜、新鲜水果、有机鸡鸭鹅鱼猪等。他们的探索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虽然这些农产品打出各种绿色环保概念,价格几倍于普通农产品的价格,只是小众消费,大众对于高品质的农产品相对高的价格接受程度是非常坦然的,但是这一定会反过来刺激农产品升级发展的空间,影响到目前大部分农产品的培养模式。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其实就犹如城镇化概念提出一样,围绕家庭农场展开的机会才是思考的关键。

发展家庭农场,政府提供支持是“托线”。

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阶段,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都应该得到扶持。

目前家庭农场普遍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一旦遇上重大自然灾害,后果是毁灭性的。政府可以出台家庭农场信用评定办法、贷款管理办法,推行农机具综合保险、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棚棚内瓜果保险等农场主迫切需要并有针对性的险种;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难题。在健全公益型服务组织的同时,扶持壮大合作型服务组织,推广机械化生产和收割、劳务培训和输出、粮食烘干和运输等贯穿全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所以,总体而言,家庭农场犹如万里长征,目前我们只是迈出了很小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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