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犯傻,台湾农业搞了40年!你现在失败是正常滴
休闲农业
   马云华
2019-06-17 10:23:18
[ 导读 ] 做休闲农业,你失败才正常。

休闲农业,还是乐活农业?


台湾的休闲农业,如观光农园、野生动植物的观赏与研究、品尝野味的休闲旅游、综合性的休闲农场、民宿、旅游胜地等,是一种“农业+旅游业”的新业态,兼具农业生产、生活休闲、生态保护的特点,集吃、住、行、游、购、娱多功能于一体,是为了解决传统农业经营困境与转型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1969年以后,台湾经济腾飞,由农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转变,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农业开始走向衰落,耕地废耕现象日趋明显,农作物复种指数下降,传统出口农产品因工资成本上涨逐渐失去海外市场。农业生产进入停滞阶段,于1969年出现了50年代中期以来第一次负增长,而且承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台湾推进农业迈向精致农业转型,逐步向农业多功能开发和二、三产延伸,不断涌现出一些新业态,包括休闲农业。

台湾对休闲农业的展望目标是:整合政府相关计划为主轴,以团队辅导、永续经营为方针,创造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三级产业,创造生命价值与尊严的农村社会,以此再造农村希望,促进农业产业高效化、国际化。

为促进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农委会"专门颁布了休闲农业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鼓励农民举办各种类型的休闲观光农业,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台湾农业主管部门还推动“一乡镇一休闲农渔区”和利用占全台面积1/2以上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筹建步道,与民宿、观光农园结合,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

经过多年发展,台湾的休闲农业已初具规模特色,不少好的休闲农场和园区海内外闻名,如“台一”、清境农场、永龄农场、桃米生态村等地,山清水秀、风光明媚,兼具农业休闲和教育学习的功能,还实现了产业融合。

2014年底,台湾休闲农业已发展休闲农场1244家,提供了近20万个就业岗位;近年来已发展至2000个。

休闲农业方兴未艾,既发展了农业生产,有效解决了传统农业经营困境、维护生态环境、扩大农业旅游,又能满足人们的休闲需求,达到提高农民收益与繁荣农村经济的目的,拓展了台湾现代农业的新内容,成为台湾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台湾引进了乐活的理念,并与农业结合起来,称为“乐活农业”,强调“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目的是“重塑农村风情,打造乐活休闲岛”。以农业深度旅游和农业精品相结合,实现了“乐活农业”和休闲农业的融合。

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80年代台湾主推观光农园,世纪之交则兴起市民农园,包括民俗农庄、自助采摘园、休闲农场、农民旅馆等,以区域特色重塑农村风情,让市民和孩子在休闲观光中增长对农业多功能价值的认知和对乡土关怀。

具体来说,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萌芽期(1970—1980年)

在农业开始面临1969年之后的停滞期、且承受环境冲击,社会大众兴起自然旅游条件下,台湾休闲农业开始萌芽。普遍认为,1980年台北市木栅区指南山上,台湾53户茶农建立了全台湾第一个观光农(茶)园,农民自发性尝试开放农园供人采摘,通过吸引游客兴趣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台北市政府率先在木栅推行“观光茶园”计划,政府部门正式开始辅导休闲农业,主推观光农园这一农业产业创新模式。

2

成长期(1980—2003年)

这一阶段,休闲农业从观光农业向多功能、区域性方向发展。

(1)1980—1989年,称为休闲农业的探索期。1980年台北市政府率先在木栅推行的“观光茶园”计划后,紧接着1982年台湾省政府执行“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在省内推行观光农业。

1989年,农委会委托台湾大学农业推广系举办“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在会议中将农业转型为休闲观光统称为“休闲农业”,这一名称的确立,成为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对 休闲农业的定位与走向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这一时期,台湾当局开始推广“农业+旅游业”的休闲农业,执行《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研究探索休闲农业的定位与走向,休闲农场增加至141家。

(2)1989—2000年,称为休闲农业的倡导期。1990年,台湾农委会设立了《发展休闲农业计划》,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加大了对休闲农业的支持力度。1992年制定休闲农业的首部法规《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50公顷以上为设置休闲农业区的条件。编印相关指导教材,成立相关团体。1996年修订为《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区分了休闲农业区与休闲农场的概念,并赋予不同的辅导方式。1994年首度引进市民农园的制度。

此后,台湾观光休闲农业开始蓬勃发展。农业界和社会积极投入休闲农业,休闲农场增至610家。

(3)2000—2003年,称为休闲农业的茁壮期。2000年,“农业发展条例”增订了休闲农业的基本规定,表明政府对休闲农业的重视,使之从政策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休闲农业辅导办法》修订为《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放宽申请休闲农场的面积到0.5公顷的规定。先后推行《休闲农渔园区计划》、《民宿管理办法》,扩大了休闲农业的空间,仅仅3年时间,休闲农场增至1021家,增加了411家。

2001年“经建会”公布“旅游发展方案”,观光局制定了 “21世纪台湾发展观 光新战略”,均提出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的策略,使休闲农业与政府观光旅游政策相适应。同年农委会推行“休闲农渔园区计划”,策划此后4年休闲农业的辅导模式。台湾还在海岸线上打造兼具休闲观光的现代化渔港,设置多条渔业旅游路线,在渔港兴建多处游艇码头,让岛内外游人乘游艇观光,体验近海渔业及渔村文化。

2002年观光局公布 “民宿管理办法”,扩大休闲农业发展的空间。台湾休闲农业高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数量激增。

3

发展期(2004年—至今)

在此前茁壮成长的基础之上, 2004年之后的发展期,不再追求量的增加,而是追求质的提升,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在2004年、2006年先后两次修订“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主要精神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稳定发展。开始执行休闲农场评选、休闲农业区评鉴等措施。鼓励开发创意,积极参加国际旅游展览、试办长宿休闲、品质认证等。辅导休闲农场申请设立和登记,使其达成合法化经营,是另一项重点措施。

2012年划定休闲农业区74处,累计辅导288家休闲农场取得许可登记证,吸引岛外游客21.3万人次,创造产值65亿元新台币。

与此同时,加强两岸交流,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搭建互动平台,着力开发岛外新兴市场,推动“机场+农场”便利行将休闲农业推向更高台阶,并走向国际化。

来源:中国农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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